近日,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教学示范案例的通知》,崇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报送的崇义县人民检察院《绿色检察 节能先行》入选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教学示范案例(全市仅有5个案例入选)。
近年来,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节能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以节能管理为根本,以技术改造为支撑,以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全院各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在节能改造、绿色出行、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了自身的示范带头作用,有力地推动全县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崇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总结提炼示范案例的典型经验和有效模式,充分发挥示范案例在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全县公共机构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助力崇义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绿色发展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