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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20-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2018年2月12日成立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检察长任组长。下发了《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办法》等制度,确保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推进。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均成立办案专班,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带头部署。

  

  

  

   我院结合精准扶贫、“双提升”、“法治副校长”等工作深入到全县各乡镇、社区、学校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通过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册、开展法制课堂、进行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打击和治理成效,同时广泛公布线索举报方式及有奖举报公告,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充分落实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要求,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解决在侦查环节。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集中人员、集中时间优先办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不延期、不退补,坚决防止案件积压在检察环节。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黑案件1起、恶势力集团案件2起、恶势力团伙案件2起。批准逮捕涉黑组织成员17人、决定监视居住1人,批准逮捕涉恶成员15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18人、涉恶案件3件14人。发现移交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38条。

  

   高度重视“打财断血”工作,在提前介入阶段即将财产审查作为办案工作重点,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梳理涉案财产,充分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在办理刘世海、刘世明等18人涉黑案中,安排专人负责对财产的审查,在向公安机关提出具体摸排方向的同时,还主动协调公安、林业、房管、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协作,对涉案人员财产分类排查、逐一过筛;同时通过宣传刑事政策,发动同案其他嫌疑人提供线索。检察机关介入后,新增扣押现金400万元,新查封房产2套、汽车1辆,冻结公司股权3处,扣押红木家具、各类白酒等高价值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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