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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检倡导文明祭祀,绿色清明“防火于未燃”
时间:2019-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崇检倡导文明祭祀,绿色清明“防火于未燃”

 

 

清明假期就快到了

今年的祭扫

有哪些新变化?

 

   清明节,这些事千万别干!


祭扫注意这三条红线

 

  江西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祭扫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重要设备三个必查。开通祭扫公共交通专线,引导错峰祭扫,加强山林、墓园管理,依法有序开展禁止焚烧纸钱、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三禁工作,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祭扫活动,严防火灾、踩踏、交通事故等。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要快速响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事故和险情。

划重点!

    禁止焚烧纸钱!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大家在祭扫的同时,千万要注意这三条红线。

 

    崇检提醒各位提高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因清明祭扫引发的火灾,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及国家森林资源。

 

    经典案例

    2018年,我院共办理失火案3件,失火面积达404.4亩,造成财产损失若干。其中,肖某失火案就是因为携带烟火爆竹、线香及其他祭祀物品前往山场祭祀,在用线香燃放爆竹时引发山林火灾,造成周围农户山林不同程度烧毁,过火面积为39.2亩。最终,鉴于肖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已对受损的生态进行补植复绿予以修复,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故我院依法决定对肖某不予起诉。

 

    刑法规定

    我国刑法严格规定了放火罪与失火罪。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

 

327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联合发布

《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

 

全省广大群众: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素有扫墓祭祖与踏青郊游两大礼俗主题。为摒弃陋习,弘扬新风,实现安全、文明、绿色祭扫,推动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我们向全省广大群众倡议:

  一、遵章有序,平安清明。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路线,选择错峰祭扫,避免造成交通拥堵。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墓园和山林等易引发火灾场所,不在墓园以及城市街道、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二、绿色低碳,文明祭扫。自觉摒弃封建迷信、破坏生态环境等祭扫陋习,提倡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和家庭追思会等祭扫方式,根据需要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和烈士陵园祭扫活动,为缅怀先烈、感恩先人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社会氛围。

  三、支持改革,移风易俗。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宣传遗体火化政策和树葬、花葬、草坪葬及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葬法,做到不散埋乱葬坟墓,不修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反对盲目攀比、大操大办,办丧扰民。传递正能量,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殡葬新风尚。    

  文明祭扫,平安幸福!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争做文明祭扫、移风易俗的践行者,自觉保护青山绿水,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文明办   江西省民政厅

2019327

 

   在此,我院提醒广大群众绿色祭祀、低碳祭祀,以鲜花缅怀先祖,严防火种上山,将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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