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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告诉我们:不能遗忘不可抗力的法律问题
时间:2010-08-04  作者:郭芳瑞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085121428,我国四川省汶川地区发生里氏8.0级大地震,灾情十分惨重。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前几天,朋友问起关于按揭贷款房屋、车辆是否受地震影响的问题。有意见认为,贷款房屋、车辆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损,则贷款者可不必支付余款。对此,大多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认为,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车辆)的灭失而消失。也就是说,即使房屋、车辆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银行业内人士表示,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从民法看,贷款者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事实上,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受损,且抵押品已投保的情况下,则银行有权从保险金中优先受偿;如果没有投保,银行也能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 

笔者认为,贷款房屋、车辆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损,贷款者可不必归还尾款。因为地震是属于一种不可抗力,而不可抗力是具有法定的免责事由。 

一、不可抗力在法律上的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或事件,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暴风雪等,一般性的自然灾害不得作为不可抗力;也包括某些社会事件,如战争、罢工、武装冲突、社会动乱等。毫无疑问,频繁登陆的“云娜”台风、汶川大地震等都属于不可抗力。 

《民法通则》第153条和《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是立法上对不可抗力所做的界定。“不能预见”是从人们的主观认识能力上来考虑不可抗力的。它是根据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一般人对某种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比如突如其来的“非典”。但随着人们预见能力的逐步提高,现在不能预见的将来未必不能预见,因此,不可抗力的范围并非一成不变。“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已尽最大努力和采取一切可采取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某种事件的发生并克服该事件带来的损害后果。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表明事件的酝酿发生和造成损害具有必然性。如汶川大地震,地震部门虽然可以对其作出一定的预告,但损害的发生却远远超出了人们控制的范围。起码从目前情况而言,这些损害具有难以抵御的必然性。 

二、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 

在现代社会,不可抗力基本上都是被作为免责事由对待的。免责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的证明原告诉讼请求完全不能成立的事实。不可抗力既是法律事实,又属抗辩事由。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原因、条件或情况。以是否受主体意志支配为标准,法律事实可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不可抗力由于难以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不可抗力作为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和变动。具体而言,汶川大地震导致电杆折断砸坏房屋、汽车、行人,将会在线杆所有人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以侵权责任为核心的法律关系。而供电突然中断导致厂矿企业的其他经济损失,将会在供电企业与用电人之间形成以违约责任为核心的法律关系。《民法通则》、《合同法》、《电力法》等都大致规定,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即使供用电合同中对此未作明确约定,供电企业仍可援引法律规定进行免责抗辩。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对地震造成的损害,如线杆砸毁汽车、供电突然中断导致生产损失,受害人提出索赔要求的,供电企业可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实,供电企业自身也是受害者。因此,在灾害善后处理工作中,对各类要求供电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申诉,相关人员要根据法律规定慎重回答,耐心解释,不作承诺。 

三、不可抗力免责的法理基础 

不可抗力既然引发了加害人的民事责任,却又同时规定可以免除责任,其法理何在?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首先,不可抗力独立于人们的行为以外,且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支配,若要人们承担与他们行为无关而又无从控制的事故的损害后果,对责任承担者来说是显失公平的。即使我们承认原告的汽车是供电企业的线杆砸毁的,但需要指出,线杆折断是由地震造成的,并非供电企业的工作疏忽甚至故意行为所致,让供电企业对地震的“致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听起来荒唐,事实上也不公平。 

其次,法律通过让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方式进而发挥其教育和预防的规范作用。如通过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等形式制裁、惩罚侵权人、违约者,明确表明法律对此类行为所持的否定性评价态度,从而教育当事人和后来者,起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作用。让当事人承担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法律责任,起不到法律应有的教育和约束人们行为的积极作用。即使供电企业承担了上述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也无益于减轻或避免再次灾害带来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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