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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3-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2023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四)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六)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督查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其他应由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崇义县人民检察院(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3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9人,行政在职人数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58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48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增加,导致各项经费增加;2、其他收入资金800万为预算指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9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8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1.5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58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48万元,主要原因为1人员增加,导致各项经费增加;2、其他收入资金800万为预算指标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1.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3.9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4.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8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9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各项经费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9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1.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6万元;项目支出14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7.6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07.7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7.56万元,下降1.4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47.6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87.60万元, 工程预算6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 部门共有车辆6,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6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单位:如台、个、辆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589.25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947.64万元,其中:下属A单位项目0个,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下属B单位项目0个,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

项目一:崇义县检察院专项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解决执法人员的不足,协助运政管理,适应经济社会。

⑵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赣政法【2018】11号)相关规定施行。

⑶实施主体: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

⑷实施方案: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员额检察官应1:1配备书记员,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完成各项检察辅助工作任务,解决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

⑸实施周期:2023年度。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57.64万元。

⑺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检察事务官招聘工作,增加检察事务官数量,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完成各项检察辅助工作任务,配合检察分类管理改革,提高辅助文员岗位技能。

项目二:崇义县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崇义县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

⑵立项依据: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检察院执法管理完善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赣政法字【2020】33号)。

⑶实施主体: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

⑷实施方案:认真贯彻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⑸实施周期2023年度。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90万元。

⑺绩效目标:

深刻把握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以更强自觉着眼“两个大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更高水平的监督办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之以恒固本强基,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项目三:崇义县检察院其他收入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核算包括代收代付、代扣代缴、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等往来款项。

⑵立项依据:实有资金账户管理规范,收支合理;往来款项一一对应,清晰可查。

⑶实施主体: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

⑷实施方案:根据院内工作安排,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发挥好服务大局作用。

⑸实施周期2023年度。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800万元。

⑺绩效目标:

1、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做好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手续。

2、紧紧围绕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2.9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2.9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比上年增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购置车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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