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四)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六)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督查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其他应由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崇义县人民检察院(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3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6人,行政在职人数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7人,遗属人数小计4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104.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2.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4.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6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104.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2.6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52.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5.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1.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73.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9.3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4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84.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6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3.1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6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52.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5.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赣州市0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0.8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69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 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6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2025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执收成本性支出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在对标对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服务大局发展,推进中心工作,积极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过程中,补助办公经费不足,保障正常办公运转。
⑵立项依据: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依法行使检察权,聚焦民心民生,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履职尽责,持续提升赣州市检察院整体建设水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赣州篇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⑶实施主体:崇义县人民检察院。
⑷实施方案:该项目主要保障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的运行维护,检察机关日常运转、综合管理、文明创建、党建、聘用人员、节能环保等综合服务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⑸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⑹年度预算安排:91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3.9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12.9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型号不同导致价格不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