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加强四家单位的交流与协作,对强化阳明湖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具有重要意义。该机制的建立,标志着四家单位在阳明湖生态环境保护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将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机结合,形成保护合力。通过明确各自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构建起更加紧密、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网络,确保阳明湖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有效保护。
下一步,四家单位将以《意见》的签订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两县相关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探索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新路径、新方法,为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阳明湖,原名陡水湖,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西部,地跨上犹、崇义两县,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是赣南最大的丰厚水资源区地,水域面积达31平方公里,蓄水量8.22亿多立方米,森林面积34万亩,湖岸线长达264公里,有427条形态各异的湖湾和42座星罗棋布的湖心小岛,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