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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阳明湖生态环境保护发展 崇义上犹两地四部门共建协作机制
时间:2024-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切实加强阳明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近日,由崇义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赣州阳明湖管理处、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崇义县林业局在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阳明湖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开展座谈交流。

  根据《意见》,四家单位以推进阳明湖生态系统保护为主线、以共治共护阳明湖水生态环境为目标,重点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区域信息共享机制、多元化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机制、联合推行专项行动机制、案件线索集中大排查行动等11个方面深化交流协作,形成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巩固库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法治合力。

  会议指出,加强四家单位的交流与协作,对强化阳明湖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具有重要意义。该机制的建立,标志着四家单位在阳明湖生态环境保护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将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机结合,形成保护合力。通过明确各自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构建起更加紧密、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网络,确保阳明湖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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