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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崇义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9日在崇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胜之年,我们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适应发展新常态,努力为崇义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护航县域经济发展。立足预防职能,为县内工程项目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6次。主动服务县征地拆迁、“两违”拆除和网格化责任区管理等工作,保障塔下片区棚户改造、阳岭大道综合改造等项目顺利推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人,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人。创新服务方式,深入华昌矿业等公司实地走访调研3次,认真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推动建立“亲”“清”型检商关系。

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围绕崇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县域生态实际,将涉林案件作为生态检察工作“一院一重点”。推进生态检察专业化机构建设,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16人。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督促补植复种苗木1000余株。举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和案发地开庭各1次。我院工作做法在全市生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争取资金9万余元,推进九岭村洋西垇通组公路维修、村部便民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参与“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安排全院干警全覆盖走访贫困户,资助新入学贫困大学生7名。积极宣传扶贫政策,强化帮扶措施,引导贫困户进行竹林低改和油茶低改。加强扶贫开发领域司法保障力度,集中开展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防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二、开展平安共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7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5人。

注重提升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黄赌毒”案件13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6人、涉枪案件4人、“两抢一盗”案件19人、危险驾驶案件20人,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注重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帮教预防,依法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选派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到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4次,受教育学生800余人。在办理刘某盗窃一案中,综合考虑社会危害性较小和未成年人可塑性较强等因素,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并对其诉讼档案进行封存处理。

注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和定期排查制度,提供法律咨询86人次,受理信访案件线索20件,及时掌握涉检信访动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申请对暴力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决定强制医疗2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刑事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4万元,努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继续保留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保持力度不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面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人。

抓好职务犯罪侦查。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铺开的关键时期,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保持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4人,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经市检察院指定管辖,查办安远县医疗系统职务犯罪2人。积极总结经验,深化案件办理成效,我院查办土坯房改造和生猪标准化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经验做法,分别在2017年4月6日《检察日报》头版、6月5日《检察日报》2版刊登。

抓好案件办理质量。严格执行办案规定,开展同步录音录像累计时长108小时3分钟。加强办案区规范化建设,健全办案区管理制度,在全市第一个通过省检察院准用验收。做好办案安全预案工作,在办理工程建设领域系列案中,针对某些涉案人员抑郁厌世等情况,按照预案调整侦查思路,及时规避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

抓好反腐源头预防。结合近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撰写《崇义县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分析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全面推行预防诫告制度,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

四、回应群众关切,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执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人,消除了多年来的监督“空白”。坚决纠正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0次。 完善重大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在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上,向侦查机关提出参考意见,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通过纠正漏罪漏犯、改变定性等方法,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已立案调查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办理环保、农粮等部门督促履职案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办理执行监督案2件,协助市院办理合同纠纷案2件、林业行政裁决纠纷案1件。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制约,重点就法院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采信是否正确及量刑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审查。开展日常监所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口头建议6次均被采纳。完善约见制度,驻所检察官会见在押人员30余人次,通过一对一答疑解惑,开展法律和心理双向疏导,确保监管秩序平稳。

五、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主动落实改革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创新,努力在改革中释放新的动力。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遴选确定员额制检察官13名。坚持统筹兼顾,将原有内设机构整合为“五部一局”6个部门。组织分类定岗,改革后一线办案人员占全院的86.49%。出台绩效考核方案,配合县人社局、财政局圆满完成全院绩效考核审定、发放等工作,提升了检察干警的薪酬待遇和职业荣誉感。

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摸清涉改部门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基本情况,“一对一”做好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支持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全力抓结案、消积案、归档案、清线索,做好转隶工作台账,真正做到善始善终,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62条,公布法律文书112件,为律师提供案卷、电子卷宗查阅及刻录服务22次。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优势,推送文章181篇。首次以刑事案件为原型,拍摄微视频《四棵香樟》,代表我县参加全国第二届平安中国微视频比赛。

六、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严格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拔尖、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狠抓学习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制度清单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邀请60余名代表、委员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当面听取意见建议。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邀请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3次。

狠抓纪律作风,持续规范司法行为。创新出台“印前文书审查”制度,执行“日巡查、周报告、月通报”和“每案必评”工作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对发现的司法不规范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4次,口头通知14次。每月定期召开警示教育会,集中组织学习违法违纪通报等文件。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对新提拔干部和新进聘用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开展“改作风、提效率”活动,弛而不息反对和纠正“四风”,作风建设呈现新变化和新气象。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为98.75%,位列全市第3名,全省第11名。

强化素能培养,提升检察业务水平。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培训19人次,选派4人到江苏省无锡市检察机关跟班学习,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优化队伍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目前,我院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4人,在读研究生3人,共占全体干警的19%。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升信息宣传调研水平,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53篇。

一年来,崇义检察工作稳中有进,继续保留“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办理的原聂都乡竹洞村干部贪污贿赂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查办生态、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精品案件,办理的刘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优秀案件,一名同志被评为全省第三批检察业务专家,黄宇白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长,杨烜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侦查骨干人才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干警综合素质与新时代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专业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工作不均衡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落实后续动力不足,深化改革新动能有待进一步释放。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为加快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幸福崇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加有为的责任担当,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主动服务县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检察工作与崇义振兴发展深度融合,继续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保障生态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精准扶贫实效。

二是以更加明显的工作成效,满足群众平安需求。从重打击严重暴力、“黄赌毒”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情况,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创新。

三是以更加有力的监督举措,维护司法公平正义。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要求,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探索开展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工作,运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提升监督质效。加大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开展违法执行、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

四是以更加严格的管理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大力提升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着力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零容忍查处自身违纪违法行为。加快检察机关专业化人才培养,提升干警履职能力。

五是以更加非凡的胆识魄力,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明晰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完善检察官监督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站在新起点,不忘初心;开启新征程,牢记使命,为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幸福崇义作出更大贡献!

 

                 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1.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指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过程中检察机关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签订生态修复书面协议,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履行协议所确定的义务,尽快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实现生态资金、劳务、实物等补偿,并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对其予以相应处理,以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2.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3.公益诉讼: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存在违法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4.印前文书审查制度:指在使用院鉴(印)前,由专人对全院起诉书、不起诉书就格式、文字、语句、逻辑、法律条款等方面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错误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修改建议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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