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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一男子为发泄情绪放火烧山,被判刑!
时间:2023-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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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

子女与父母

因琐事发生矛盾本是常事

即便发生矛盾

经过沟通后大多数都能及时化解

然而崇义一男子

与母亲发生口角后

心生怨气

为发泄情绪竟点燃树枝

这“怒火”烧毁了森林

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事情的来龙去脉

一起来看看!

↓↓↓



2022年11月1日,被告人张某某因琐事与母亲发生口角后产生厌世情绪,遂产生放火的犯罪意图,使用打火机将其化粪池边上的干燥杉树枝点燃并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被告人张某某放火造成的火灾烧损山场面积13.7亩,火灾烧损山场的林种为一般用材林。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遂向崇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崇义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问题要学会

平复情绪,理性应对

火焰无情,火势难控

放火害人害己

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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