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打架后
赔了钱就没事了吗?
错!
你的行为可能构成
寻衅滋事罪,
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持刀追砍他人的达某某
没有想到
因为一时的哥们义气
让自己失去了自由!
2023年1月,罗某某和朋友在崇义县城某酒楼喝酒后,与隔壁包厢的吴某某在交谈过程中,发生激烈争执,随后两人大打出手。后罗某某电话通知达某某带好“家伙”来酒楼教训吴某某,达某某到达现场后从车内拿出砍刀,朝吴某某砍去,最终达某某持刀将吴某某身体砍伤。经鉴定,吴某某多处皮肤裂伤构成人体损伤程度的轻微伤。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罗某某教唆达某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两被告刑事责任,遂依法向崇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崇义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处达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伤害他人是一笔“双输”的选择,打赢进“监狱”、打输进“医院”,一时的冲动换来的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刑事追究、民事赔偿,也许只需要一次挥拳、一次抬腿,就可以让你追悔莫及。在此崇检君呼吁大家遇事莫冲动、三思而后行。因生活中小事产生纠纷而引发伤害案件的比例很高,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们要用合法、合理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