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鼠,上灯台
偷油吃,下不来
叽里咕噜滚下来......”
在现实生活中
总有一些人趁人不备
通过盗取他人车辆的车油牟利
令人深恶痛绝
近期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对一个“油耗子”提起公诉
上演了现实版“猫和老鼠”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看吧!
2021年某日1时许,邓某某在浙江撬开了货车油箱并盗取柴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六日。
2022年某日0时至2时,邓某某来到崇义县铅厂镇某拌合站,使用塑料吸管、塑料桶,盗窃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压路机油箱内的柴油。
四五天后的又一个夜黑风高夜,邓某某再次来到该搅拌站,故技重施盗窃停放在该处的两辆挖机油箱内300余升的柴油。
经价格认定,邓某某两次盗取的柴油价值3000余元。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邓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遂向崇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考虑到邓某某一年内曾因盗窃被行政处罚,建议对邓某某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崇义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罪名指控和量刑建议。
如果停在路边,尽可能选择路灯明亮的路段。
开车前做好检查,发现“油耗子”出没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