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罗某、邓某、邓某军、黄某君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初,廖某友(2017年4月死亡)未经工商注册登记设立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招募罗某、邓某、邓某军、廖某彬、黄某君、李某怀、钟某义等8名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为公司成员,从事发放高利贷、替他人催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廖某友、罗某、邓某等人在暴力催债过程中,通过对借款人采取殴打、威胁、恐吓、滋扰、显露纹身等方式,先后在崇义县横水镇、扬眉镇、金坑乡等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崇义县域社会治安及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案件办理中,崇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带领一名员额检察官、两名检察官助理成立专班,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一个月内依法对8名被告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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