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受理控告和申诉案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等案件;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负责案件管理工作,承担案件统一受理流转、质量评查等工作;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委员会、检察理论研究、检察技术等工作。
2024年,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第三检察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履行监督、管理、参谋、服务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下面一起来看看第三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吧。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崇心”未检品牌,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充分利用不捕不诉考察评估、附条件不起诉监督帮教,以阳明文化引领和熏陶涉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同时积极与县政法委、公安、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合作,共同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与崇义县公安局共同签订《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警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办案团队、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落实、保护与治理协同推进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024年,努力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全覆盖,共提前介入未成年人案件15件次,提出引导取证提纲15份、取证意见63条。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引入司法社工,将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司法社工协助开展社会调查、法治宣讲、帮教与监督考察、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做深做实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恢复、改善、提高社会功能,促使其正常融入社会。
2024年,共开展社会调查17次,心理疏导12次,发出督促监护令9份,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50次,覆盖学生4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