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日至11月8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暨联动监督。11月29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中共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共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共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检验,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台账,每月召开党组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并针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意见,确保问题销号高效推进,高质量整改。
(二)中共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13个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任务,带头攻坚克难,加强协调调度。推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的落实,对照反馈问题组织人员逐个研究,精准施策,形成上下协同、层层落实的整改态势。
(三)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8日,针对巡察反馈的4类12方面31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11条,已完成整改31个,整改完成率为100%。建立完善工作机制4项。此外,针对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的2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措施4条,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为100%。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31个)
1.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结合实际制定《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方案》,开展理论学习研讨21次。
二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崇义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要论述,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党日活动。
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院党组书记带头领学“第一议题”内容,2025年以来,党组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关于“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监督举措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落实。出台《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方案》,并分解落实。
二是扎实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崇义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要点》,并分解落实。
三是狠抓《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2025年以来,向市检察院党组、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8次。
四是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邀请相关单位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骨干参与检察建议制发工作,制定《关于对涉林案件加强协作的意见》。
五是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在收到被建议单位反馈回函之日起1个月内采取实地回访、察看等形式,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六是完善并落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多元化服务民营企业平台,创造性地提出小专项行动。成立“检侨驿站”,依法保障侨胞、侨属、侨企合法权益。
3.关于“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办理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案件。通过与行政主管部门共享数据、运用法律监督模型等多种方式,摸排消防、交通安全等领域案件线索。2025年以来,办理该类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磋商函2份。
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将意识形态、统战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列入检察工作要点。
三是制定年度统战工作计划。制定2025年统一战线工作要点及计划,对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四是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制定《崇义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保密工作计划》,党组和保密委定期研究部署保密工作,督促责任落实。
五是规范涉密事项全过程管理。落实“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人,建立设备、文件台账,规范保密设备、文件管理。
六是扎实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开展保密自查自评1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
4.关于“刑事检察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检委会组织程序。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检委会召开程序,提升检委会议事质量,2025年以来,召开的9次检委会,均严格按照要求召开。
二是确保检委会讨论充分。案件讨论阶段,检委会委员围绕案件事实、情节、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明确的观点、理由及依据。
三是深化刑事检察监督。严格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的要求,立足“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职能定位,深化协作配合,实现精准监督。
四是完善线索核查机制。坚持“一案多查”,重点审查漏捕、漏诉、漏罪线索,做好侦查监督和线索记录、移送工作。2025年以来,依法纠正漏捕漏诉6人,向市检察院移送线索1条。
五是加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严格按照规范接收、移送案件,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移送、案卷材料线上线下内容一致。
六是举办法律文书制作和卷宗装卷培训。2025年4月17日,举办法律文书制作和卷宗装卷培训,覆盖业务部门全体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
七是严格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和校对工作。严格按照案卷审核流程开展案件卷宗装卷工作,落实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档案专职人员三级审核制度。
八是深化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定期到看守所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九是抓实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每季度查阅社区矫正工作台账,暂未发现脱管、漏管等不当行为。
5.关于“民事检察履职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每半年研究一次民事检察工作,分管院领导每年至少办理1件民事检察案件。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2次研究民事检察工作,分管领导办理13件民事检察案件。
二是充分运用大数据模型挖掘线索并办理案件。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挖掘民事案件线索,成案数较去年增加7件。
三是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制定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方案,办案中发现1条民事虚假诉讼线索,现已审查完毕。
四是关注弱势群体,拓展支持起诉办案类型。与相关部门共享数据,2025年以来,办理涉老年人、妇女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件。
6.关于“行政检察履职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行政检察的监督力度,办理行政监督案件3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份。
二是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2025年以来,联合开展3次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向相关单位反馈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7个。
7.关于“公益诉讼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办案团队,持续跟进监督。由分管领导和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持续跟进监督,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是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研究制发检察建议的对象、内容,2025年以来,制发检察建议18件。
三是督促主管部门履职。向涉案乡镇制发检察建议,同时抄送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职。
四是丰富公益诉讼案件类型。除传统的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外,深入摸排国土国财、未成年人保护、英雄烈士保护、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领域案件线索,2025年以来,办理其他领域案件18件。
8.关于“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开通院官网检察长信箱、网上举报、申诉及咨询平台反映渠道。
二是强化干警服务意识。专题研究干警服务群众的问题,制定提升干警服务态度、能力的举措,将干警服务态度情况列入检务督察。
三是深化“案中案”的并联监督。要求检察官全面审查承办案件,严格落实“一案多查”机制,依法纠正漏诉3人、漏捕3人。
四是持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防止“因案致贫”,坚持做到“应救尽救”。2025年以来,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正在办理3件。
9.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联合相关单位实地走访县内企业2次。
二是多措并举倾听企业需求。在12309大厅设立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每季度联系走访“检侨驿站”,在县工商联合会设立崇义县人民检察院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点,参加县工商联组织的企业家座谈会,收集企业家意见建议1条。
10.关于“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民事检察职能。办理16件支持起诉案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办案中暂未发现管理漏洞。
二是落实“寻乌经验”。全面落实“单位联村、干部联户、法治联基”机制,每季度组织干警上门入户,主动联系群众,倾听群众诉求。
三是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助推溯源治理。制定2025年至2027年“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计划,每半年落实1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
四是加强驻所检察监督。每月开展驻所检察工作不少于12天,针对发现的线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
1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由班子成员领衔落实。
二是落实“三级”审核程序。压实撰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工作责任,对报告材料进行分项严格审核。
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在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双重责任,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书记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四是开展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对公职人员违规放贷收息、投资入股和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兼职自查自纠,全面掌握干警和退休干警经商办企业、兼职等情况。
1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内容。
二是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党组研究制定廉政风险责任清单,定期分析研判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存在的风险点,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的监督。
三是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分管领导定期对分管部门干警开展廉政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及时提醒教育,对违反纪律的干警,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廉政谈话13人次,廉政提醒谈话22人次。
13.关于“常态化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定期联合县检察院党组开展联合监督或专项检查,主动列席党组会议,及时掌握其“三重一大”情况。
二是落实常态化监督。主动对接县检察院党组,掌握巡察反馈、政治生态和检务督察等各方面情况,协同研究巡察整改、政治生态和检务督察反馈问题整治措施。强化日常性监督,实时把握县检察院政治生态、检务督察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判研形成报告。
三是改进检务督察方式。结合主责主业,制定崇义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检务督察清单和年度计划,2025年以来,对司法责任落实、考勤、会风会纪等开展检务督察。
1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事项督办工作。优化收发文流程,及时流转、签批文件,督促各部门按时落实工作。
二是做实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帮扶干部每季度至少实地走访帮扶脱贫户1次制度。
三是立足文英村实际情况,大力发展产业项目。文英乡文英村竹木加工厂三期已建设完工,二期招商完成。
四是优化检查考核指标。已取消将转发公众号、“三个规定”填报作为考核指标,减轻干警工作压力。
15.关于“公务活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公务接待流程及规范培训,熟练掌握公务接待标准,规范接待行为。
二是推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从严控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品使用。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从严审核公务接待批准、报销各环节,避免“函人不一”、无公函接待、虚开公函问题发生。
16.关于“公车使用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驾驶员管理、公车申请、维修保养服务商选择等流程标准规范。
二是规范驻村工作公车使用。驻村队员依据差旅费文件报销往返交通费和驻村期间伙食补助。
三是规范维修保养审批程序。严格车辆配件更换审批,收集保存包括配件出库单、审批单在内的维修保养资料物品。
四是依规选择公车服务商。依据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12月出台的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洗车招标相关文件,选择公车维修和清洗的服务商。
17.关于“财物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出台《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根据多平台比价合理限制采购最高限价,合理准确选择采购方式开展采购业务活动。
二是严格管理涉案财物。对现有涉案款项进行专项自查,由办公室牵头建立涉案财物季度反馈机制,与第一、第三检察部对涉案款物流转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主动开展差旅费报销自查整改工作。建立差旅费报销审核监督机制,对重复报销差旅费等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及时清退到位。
四是严格执行差旅报销规定。认真组织学习《崇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出差事由、报销时限等事项。
18.关于“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管理相关流程和招投标相关制度,做到项目建设招投标、合同签订、预算结算、款项拨付等事项均按规定落实。
二是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做到工程款支付与工程进度相匹配,目前项目款项拨付等事项均按规定落实。
19.关于“资金使用不够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根据部门、项目工作安排,面向全院各部门征集2025年项目预算情况,预算编制更为科学、精细、合理。
二是加强追责问责机制。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员,依规依纪给予提醒谈话、通报处理。
三是加强涉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涉财务人员加强教育、管理、培训,强化财经纪律意识,严守财经纪律红线。
20.关于“班子凝聚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意识。通过政治家访、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凝聚工作共识。
二是规范党组会会议程序。巡察整改以来召开的党组会,均做到提前发放材料、征求意见、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征求意见,会后形成完整记录。
三是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要求。2025年1-9月我院入额院领导办案数量均不低于所在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30%。
21.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上,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由来,加深对民主生活会规章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二是认真审核民主生活会材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前统筹谋划会议各项工作,规范民主生活会各项流程,认真地审核民主生活会各项材料,未出现问题。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指导。市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相关同志全程列席指导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纠正思想偏差,促进问题解决的效果。
2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巡察整改以来,已召开14次党组会,严格执行规范程序开展工作。
二是规范组织程序。巡察整改以来,召开14次党组会,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讨论作出决策,表决通过后按要求落实。
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巡察整改以来,召开14次党组会,会议记录齐全、用词规范、表述准确。
23.关于“统筹谋划队伍建设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检察队伍的统筹谋划和研究。根据最高检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调整配备干部、组织参加业务竞赛,出台关心关爱机制。结合最高检“三个管理”要求和本院实际,撰写赣州市小型基层院人员配置调研分析报告。
二是合理作出人员调整配备。结合县检察院空编情况科学制定招录计划,做到招录计划科学,人员使用合理。2025年以来,作出人员调整配备16人次。
三是推动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轮岗交流,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后备检察官等,对空缺的员额检察官编制配备合适人员。梳理符合入额干警3人,1名干警确认为员额检察官。
24.关于“常态化制度化培养选拔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制度化培养干部。结合队伍实际,进一步完善“强基·培优”计划和“传帮带教管”机制,在日常工作、学习交流中落实好“师傅带徒弟”制度。
二是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年轻干警轮岗主持策划活动,在“党建+业务”“党建+工青妇”文体活动中锻炼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着重培养业务、案管、财务、文秘等综合型人才。
25.关于“队伍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关心关爱制度。出台《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从优待检的十条举措》,鼓励干警考取法律资格证书、提升学历等,为干警提升素质能力提升、专注工作提供关怀保障。
二是鼓励干警提升综合素能。鼓励干警参加上级竞赛,组织业务、文体竞技等活动,2025年以来,已组织干警参加“检心向党‘ 如我+’”以高质量党建促高质量发展主题演讲比赛,刑事检察办案知识竞赛和县第二届全民健身大会欢乐跑等活动。
三是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开展“党员先锋”“岗位先锋”等季度先锋评选活动,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动力。
四是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将干警日常表现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挂钩,梳理符合职级晋升人员10人次,及时办理职级晋升工作,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
五是均衡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以本院员额检察官数量和案件数量为基础,研究调整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配比,均衡全院员额检察官办案工作量。
六是合理调控员额检察官办案类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专职委员同步办理审查逮捕、一审公诉、纠正违法等各类案件,其他员额检察官同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2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支委会讨论、党组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要求班子成员、支委委员在年度述职中必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
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严格审核材料,不合格的退回重新撰写,领导干部开诚布公、直指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规范支部换届程序。组织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对换届工作的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换届程序,规范做好各项工作。
27.关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制定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及要点,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以创建党建品牌为抓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品牌创建小组,形成“党组成员+支委委员+普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益·心田”品牌创建团队,办理各类案件145件。
二是提高支部凝聚力。党组书记组织全体支委委员开展廉政谈话,引导年轻干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吸收3名干警为入党积极分子,2名干警提交入党申请书。
三是创新党建形式。通过党建带队建、团建等方式,不断创新党建形式,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
28.关于“党员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民主评议流程。组织支委委员集中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提前通知党员做好评议准备,明确评议的时间、方式和要求,严防程序跑偏,民主评定等次经支委会讨论决定。
二是实现党员动态管理。对新入职和退休党员进行排查,和县直属工委沟通,及时督促跟踪办好其党组织关系转接。2025年以来,有5名党员如期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
三是加强对退休党支部的管理。通过规范退休党支部党员党费缴纳管理,退休后及时交纳党费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退休党支部党员管理。
29.关于“单位‘一把手’岗位调整,接任领导履行整改责任主动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扛牢整改责任。接任领导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汇报,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事项,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二是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充分、检视剖析客观深刻、相互批评严肃认真、整改措施务实具体。
三是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院党组每月召开党组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对各部门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定期督察,均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30.关于“压力传导不够,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推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和压力传导。院党组每月调度,巡察整改以来,已召开9次党组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部门开展例会强调巡察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有效督促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中央2024年专项检查江西发现问题、差旅费清退问题和法警执勤津贴清退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全部退缴到位,并做好举一反三整改工作;已按照市委提级巡察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31.关于“2020年市检察院党组对其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中有7个出现反弹回潮或变种异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党组研究完善财务、公车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严防出现反弹回潮或变种异形。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三公”经费压减方面,启用公务接待报备单,严格限制用餐地点、用餐人数和消费内容,压减效果明显,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数呈逐年下降趋势,“罚没款未及时缴库”方面,于2025年1月建立涉案财物季度反馈机制,自反馈机制运行以来,已判决生效案件案款未能及时上缴国库情况得以有效解决。
(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2个)
1.关于“领导班子中没有党外的副检察长”问题
整改情况:配齐领导班子。落实统战工作要求,争取县委支持,为我院配备党外副检察长,目前已配备。
2.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还有差距,未能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做好案卡填录工作,案卡错填、漏填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案卡填录业务培训。2025年3月邀请市院骨干到院开展检察业务培训,提高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对案卡填录工作的认识,提升案卡填录准确率,目前案卡准确率大幅度提升,同时通过“每周集中学习一小时”增强干警案卡填录的能力。
二是压实员额检察官案卡填录主体责任。员额检察官做到认真负责填录案卡,确保案卡应填尽填、能填尽填。每周使用苏查查软件核查案卡填录问题,将问题清单通报各员额检察官,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履行提醒监督职责。党组指派检务督察协同第三检察部人员,通过智能核查+人工核查对案卡错漏填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员额检察官发出通报,2025年以来,已通报6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问题盯紧不放,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坚持做到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扛牢整改政治责任,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阶段性完成、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效,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成果和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作风建设,高标准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完善规章制度,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不断推动崇义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7-3821996;邮编341300;电子邮箱:Cyjcy001@163.com。
中共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