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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6-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28在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朱建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崇义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这一年,我们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委1234”总体部署真抓实干。这一年,我们深耕主责主业,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守护公平正义,全年办理案件500件,起诉准确率100%,数字检察监督模型运用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1篇文章获评全国知识产权检察理论与实务征文优秀论文。这一年,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群众满意度工作持续稳居全市前列。这一年,我们持续传播崇义检察好声音,3个原创普法视频在《今日说法》《央视频》播出,获评全市政法“好新闻”。

一、为检察铸魂,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政治忠诚

始终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务实举措筑牢忠诚之基

坚定不移筑牢思想根基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党组书记带头讲、支部书记专题讲、青年干警定期讲”三级学习体系,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政治轮训,引导干警自觉强化理论武装。一体推进学查改,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领学促学作用,开展集体学习、专题辅导16次,排查整改“四风”问题25个,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引领在知行合一中推动检察工作,严格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传达学习、贯彻落实、跟踪问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主动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5件次,确保党的领导始终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抓好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顺利通过整改验收

持之以恒推进党建业务融合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典型案例研讨”双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警将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93件,评选党员先锋、岗位先锋8人次,“头雁效应”和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凸显扎实开展“如我在案、优质办案”行动,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11个,持续转作风、优服务、提质效

二、为大局服务在笃行实干中扛起检察担当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积极融入崇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崇义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绿色发展示范县。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59人,提起公诉199人,以坚决的检察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人,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49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赌博、毒品等犯罪,起诉81人,如刘某某等4人先后12次盗窃,依法对4人提出一年二个月至七年五个月不等的从严处罚量刑建议。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人,其中洗钱犯罪2人、涉税犯罪5积极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将超期限扣押的涉案款发还集资参与人。依法稳妥处理涉企刑事案件8如某农牧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综合涉案行为危害后果、涉案人员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依法对案涉企业管理人员作出不起诉处理,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坚决守护崇义绿水青山。助力美丽崇义建设,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人,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9件,督促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14万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起诉8人。扎实推进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公益诉讼等专案工作,办理案件8件。创新生态修复方式,在全市率先推行“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机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当事人购买碳汇600余吨。

主动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协同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515人,其中,起诉原县处级干部1人,检察环节追赃76万余元。深化监检协作,选派7批次业务骨干赴省市县纪委监委参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5件。以案释法筑牢廉洁防线,联合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开展庭审警示教育4次,受教育干部群众200余人。

助推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9.37%。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就检察履职中发现的新问题、新趋势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针对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县人大提交专题调研报告,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积极开展类案研究,如针对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撰写分析报告呈报县委,提出治理建议。

为人民司法在依法履职中传递检察温度

始终聚焦群众关切,着力解民忧、暖民心,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倾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4件。守住群众“钱袋子”,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22人,推动追赃挽损630万余元。严厉打击欠薪犯罪,依法办理赖某某等3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23名劳动者追回拖欠两年的工资36万余元。聚焦因案致困群众急难愁盼,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6.7万元,被救助群众向县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

倾情促进矛盾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入驻县综治中心,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起。建立矛盾风险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落实院领导包案等制度,排查矛盾风险20余次。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召开检察听证35场,心理疏导40人次,将法律的刚性与司法的温度有机结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925。依法严惩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79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3名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聘请司法社工对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和考察38次。落实普法宣传责任,集中开展“崇心出发 护航成长”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

为法治担当在坚守公正中做实检察监督

始终立足宪法定位,着力强监督、增效能,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办理各类监督案件71件,其中侦查活动监督案件48件,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6件,纠正漏捕漏诉8,监督意见均被采纳整改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扎实开展4·16双维护”活动,针对监管场所安全防范警戒设备不完善、未依法送达法律文书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并获采纳。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发挥民事检察贴近群众,直接服务民生的优势,办理案件40。拓宽民事检察监督渠道,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案20件。扎实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件,推动恢复执行到位6万余元。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件,帮助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0万余元,办理的1起残疾人追索工资差额案中,充分考虑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实际情况,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深入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办理案件39件。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件,推动解决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不及时、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与行政复议等部门有机衔接,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0件。强化机制建设,与县林业局签订《关于对涉林案件加强协作的意见》,推动林业生态保护协同治理。

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全方位守护公共利益,办理案件46件。注重在诉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检察建议29件,回复整改率100%。积极开展“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办理案件7件,相关工作经验被《人民代表报》刊载。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签订《关于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五、为发展蓄力在锻造队伍中激活检察动能

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着力提素能、强作风,厚植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做好业务管理,建立“日常监测+定期分析+专项研判”的业务数据分析工作体系,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4次,持续推动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抓好案件管理,强化流程监控,严格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轮案机制,推动办案效率与数据准确率持续提升。抓实质量管理,规范检委会议事决策程序,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推动整改问题10余项,办案质效稳居全市前列。

着力深化人才强检。“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为抓手,开设“青年干警课堂”,组织参加省、市业务比武活动,1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业务标兵称号。与无锡市检察机关开展“六位一体”全方位对口援助工作,双方人员互访210人次,选派优秀年轻干警赴无锡市检察机关跟班学习,经验材料在最高检《队伍建设指导工作》刊发

着力强化从严治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持续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让干警经常性“红脸出汗”。持续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35周岁以下干警开展廉政谈话,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一年来我们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民监督下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邀请和配合代表委员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5次。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持续优化检务公开,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活动3场,如开展“强化刑罚执行监督 着力守护公平正义”主题开放日活动,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与了解。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办案活动75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不足,主要是: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精准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一体抓“三个管理的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和履职能力仍有差距。问题就是责任,我们一定紧盯不放、全力破解。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234”总体部署,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优检察业绩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绿色发展示范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崇义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更加自觉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传承红色基因,做实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更加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守牢政治安全底线,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犯罪,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协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持续加大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力度。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助力美丽崇义建设。

三是更加用心增进人民福祉加强食药、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抓实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群体权益保障。深入推进法治“护苗”行动,协同各方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要求。大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围绕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依法充分履职

五是更加严实锻造过硬队伍。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体系,常态化抓好“三个规定”执行,不断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委和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崇义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和案例说明

“如我在案、优质办案”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如我+”行动的要求,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如我在案、优质办案”行动,崇义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查摆及整治,于20257月开展该行动,进一步转作风、优服务、提质效。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为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与中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253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重点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强化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监督、依法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11项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某农牧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2010月至12月,崇义县某生猪繁育养殖场项目负责人王某明知部分山场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为便于施工等原因,指使施工人员对许可使用林地范围外的山场进行开挖、填埋。经鉴定,非法占用林地面积26.13亩。鉴于王某具有自首情节,且主动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及其所在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时,引导赔偿义务人采用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性修复以及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办案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从宽处理。

⑥“枫桥经验”:上世纪60年代初,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

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依法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全部侦查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督促和纠正的法律监督职权。监督类别包括:证据收集违法、强制措施违法、诉讼程序违法等。

4·16双维护”活动:是指检察机关在每年416日开展的专项活动,核心内容是“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

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20254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聚焦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严重损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的违法情形,进一步加大监督办案力度,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实现,有效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

“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省人大常委会确定2025年以“守护文化瑰宝”为主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题监督活动,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通过全省三级人大联动,推动检察机关以检察公益诉讼为抓手,督促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与合理利用。

“三个管理”:20241015日、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会议提出: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为落实好“三个规定”,2019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分别制定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把记录报告的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并实行月报告、“零报告”制度。


 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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